26款不合格!广东发布电动自行车电池抽查结果通告

  7月24日,合格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广东果通告经该局组织开展的发布2024年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共发现不合格产品26款(详见附件图片),电动其中生产领域不合格产品23款、自行流通领域不合格产品3款。车电池抽查结

图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图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抽查结果的分析显示,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涉及江苏省、广东果通告江西省、发布河南省等3个省生产单位,电动以及广东省内的自行深圳市、佛山市、车电池抽查结惠州市、合格东莞市、广东果通告中山市等5个地市生产销售单位,发布共发现26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2hr容量、大电流放电、能量密度、低温容量、I2(A)放电、低温放电、过充电、过充电保护、放电过流保护、壳体阻燃性,其中过充电、过充电保护、放电过流保护、壳体阻燃性为安全性项目。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已责令生产销售单位停止销售本次不合格产品、将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录入监督抽查数据库;依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规范》的规定,将相关产品信用信息录入经营者的质量信用档案;通过“粤品通”质量技术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向社会公示。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涉嫌假冒、无证生产的,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并跟踪抽查和实施重点监管;对存在缺陷的产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实施召回,召回情况及时报送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对使用废旧或梯次利用电芯生产的电动自行车电池,且未如实作出“再利用”“梯次利用”等标记的,依据《循环经济促进法》进行查处,同时,以上生产单位在《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名单内的,及时通报同级工业信息化部门;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朱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