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可申报

本报讯(黄璐)3月4日,蕉城记者从蕉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业困员社蕉城区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已于1月1日开始申请办理,难人享受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中女满40周岁、保补男满50周岁以上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灵活就业后向蕉城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申报。就业困难人员包含:“4050”失业人员、蕉城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业困员社残疾人证的城乡居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保补被征地人员、申报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蕉城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等灵活就业人员。

据了解,业困员社蕉城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为:除初次申请社保补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难人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保补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执行期从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当月开始计算,需每年申请。申报补贴标准按其个人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申请时间截止至2019年11月20日。

据悉,2018年度蕉城区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包含养老保险补贴和医疗保险补贴,总发放金额396.69万元,其中养老保险补贴366.95万元,医疗保险补贴29.74万元,共惠及就业困难人员107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