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500万元!珠海出台新办法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为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最高珠海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出台策近日,新办珠海市印发实施《珠海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办法》),法进进一步明确借款人对象范围、步完保贷贷款额度、善创期限和利率,业担以及创业担保贷款流程管理等方面的款政内容。

  明确借款人对象范围

  《办法》明确,最高珠海个人借款人可以是出台策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新办退役军人、法进刑满释放人员、步完保贷高校毕业生、善创职业院校毕业生、业担技工院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人员、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民和港澳台人员,如果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并符合相关条件,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其他人员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除要符合规定条件外,其所创办的创业主体登记注册时间还须在3年内。

  小微企业借款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同样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其中包括无拖欠职工工资、无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办法》同时规定,创业者及其创办的创业主体同一贷款期限不能同时享受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在贷款额度上,《办法》明确,符合规定条件的借款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带动就业5人以上(含5人,不含借款人本人),贷款额度最高50万元

  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捆绑性”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此外,创业担保贷款期限届满前,借款人确需继续使用资金或暂时因资金紧张预计不能按期还款,但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良好,且创业项目经营正常的,可以向经办银行申请贷款展期。

  为确保政策衔接的有序性,明确对涉及调整的政策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原则进行处理,《办法》第五十二条明确,对本办法实施前已签订贷款合同的,仍按原合同执行。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