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机构有调整!珠海这些点可办理→

记者从珠海市公安局获悉,边境7月1日起,管理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工作由珠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区通珠海市公安局水域治安管理支队不再办理此项业务。行证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核发海点为进一步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的机构核发工作,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就近快捷办理的有调需求,经报上级批准,整珠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的可办核发机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理→我市共有7个出入境业务受理点可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边境申请人可通过“珠海公安出入境”微信小程序预受理平台中“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模块,管理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区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具体办理流程

一、行证申办条件及流程

年满16周岁以上的核发海点本市户籍居民或持有珠海签发的有效居住证的申请人,可到就近的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为节约您的办证时间,请通过“珠海公安出入境”微信小程序预受理平台中“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模块,在线填写申请信息,也可提前下载或现场填写申请表。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二、申请材料明细

(一)提交《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

(二)提交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三)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非本市户籍居民(含偕行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还须交验珠海市签发的有效居住,并提交复印件;

(四)偕行未满16周未成年人的,还须交验未成年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

(五)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还须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以及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事网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