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出台新规整治 房地产中介不得提供首付贷

摘要:住建部8月17日在官网发布新规称,部门官方从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出台产中完善行业管理制度、新规加强中介市场监管三个方面提出16条政策措施,整治力求不断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房地付贷

七部门出台新规整治 房地产中介不得提供首付贷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杨仕省 北京报道

住建部8月17日在官网发布新规称,得提官方从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供首完善行业管理制度、部门加强中介市场监管三个方面提出16条政策措施,出台产中力求不断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新规

据悉,整治这份名为《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房地付贷意见》(下称《意见》),参与部门涉及住建部、得提国家发改委、供首工信部、部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7个部门。《意见》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源真实性进行全面核验,不得强制捆绑金融服务,设立失信中介机构“黑名单”,对严重失信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实行行业禁入。

而8月16日,上述七部门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共同解读上述《意见》。据了解,近年来,为适应群众购房贷款需求,许多中介机构与金融机构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或出现中介指定金融机构、或捆绑服务、或违规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问题。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对于前期市场上关注度较高的首付贷等问题,此次发布的《意见》也有明确规定。比如中介机构不得将金融服务与其他服务捆绑,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得向金融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返佣等费用。金融机构不得与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中介机构合作提供金融服务。

不过,央行对首付贷的态度更加明确。今年3月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就公开表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自办的金融业务没有取得相应资质,是违法从事金融业务。即便如此,这种现象在市场上却很难被完全杜绝。

事实上,此前市场上衍生出了包括首付贷、全款贷、换房贷、监管贷、理房通等一系列房地产金融服务,令购房者眼花缭乱。“上述《意见》出台后,将斩断了房地产中介机构和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系。”北京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说,目前许多中介机构越来越像金融公司。

张大伟认为,从《意见》规范的领域来看,未来官方的主要监管领域或将是:买卖双方的资金(包括首付贷等金融服务)、房源价格、房源的真实性等。 其中,首付贷等被认为是今年前几个月助推部分城市房价快速上涨的重要因素之一。

不过,《华夏时报》记者向我爱我家、中原地产、链家地产等房产中介致电询问还能不能首付贷时,得到最多的回答仍是可以帮忙对接小贷公司申请短期贷款,但闭口不提首付贷了。当记者追问可否首付贷时,这些房产中介才说:“已经没有此项业务了。”

不过,也有北京中原地产某置业顾问向记者证实,首付贷这种形式在房产中介早就存在,此前中介会向客户介绍小贷公司甚至地下钱庄,其实就是变相的首付贷。因此,如何将上述《意见》执行到位很重要。

针对越来越多的房产中介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合作关系,《意见》要求中介机构提供住房贷款代办服务的,应由委托人自主选择金融机构,不得将金融服务与其他服务捆绑。此外,《意见》还明文要求,各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价格、通信、金融、税务、工商行政等主管部门,应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快建设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对严重失信的机构和从业人员,加以惩戒。